丈夫因携带举报材料被逮捕,我有话要说


(2010-4-3)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丁红芬,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人,我丈夫沈果冬因家被非法强拆,于2010年3月8日到北京上访,想不到在无锡火车站被街道的政府人员认出,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众多旅客的面将我丈夫沈果冬象对待犯人一样摁到在地,抢走随身携带的行李以及材料光盘,并把他押送到我们当地的东绛和平商务宾馆(本人丁红芬也曾被关押20天的黑监狱)我丈夫沈果冬第二天见没人看守,就自己离开回到家里,期间没有与任何人发生冲突。3月10日中午,我丈夫在家休息,突然闯进来一群人,不出具任何手续,把家中人其他人赶出大门,砸破二重门,上楼把我丈夫双手用手铐反拷着,押走了。无锡市滨湖分局在3月11日以涉嫌妨害公务将沈果冬刑事拘留,到了3月25日被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最近几天,街道官员来做思想工作,称沈果冬的事很重,可能会判8-10年,如果我们把拆迁协议签了,他们去说说,求求情,肯定能减轻很多,态度好,配合的话还能不判刑。另据官方透露,我丈夫3月8日携带的是举报投诉材料和光盘,准备向“两会”代表反映,里面可能涉及无锡市的大量征地拆迁黑幕。检举举报难道不是法律赋予我们公民的权利吗?依法行使权利为什么要被关黑牢?

在这里我要问问大家,我丈夫携带举报投诉材料有罪吗?政府工作人员有权在火车站这样的公共场所随便抓人抢东西吗?街道人员可以没有任何手续关押他吗?即使是警察办案,我丈夫没有犯罪前科,在家中,又不是通缉犯,他们不出具法律手续,非要破门而入,把门砸坏吗?到底是什么让腐败分子胆战心惊,非要把我丈夫置于死地而后快?

就这样,我们的国家现在增加了一个“犯罪嫌疑人”,很快还会“审判”,监狱里就会增加一个“罪犯”,我们家人也会变成“犯人家属”。在无锡,任何一个依法维权的公民都有可能受到这种构陷和迫害,在这样一个所谓的法制国家社会能稳定吗?

大家说说到底谁在犯罪。 希望媒体介入和各界人士的关注

谢谢
联系人:丁红芬电话13771116727

附逮捕通知书:
(关押访民的黑牢,沈果冬夫妻相继在这里被剥夺人身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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