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福建网民诬陷案第三次开庭


(2010-04-09)转自刘晓原博客

今天下午四时三十分,接到马尾区人民法院吴法官打来的电话(他是本案审判长),他告诉我(刘晓原),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定于4月16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开庭审理。开庭通知书已从邮局寄出,现先打电话通知一声。

我故意问道,是开庭继续审理还是宣判呢?吴法官说,检察院提前递交了补充侦查的证据,这次是继续开庭审理不是宣判。

记得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告诉我的是宣判。当然,这次不能直接说宣判了,因为检察院要向法院递交补充侦查到的证据,这些证据还需要经过质证。对证据质证和辩论后,经过合议庭暂时休庭合议,也是可以当庭作出宣判。

在3月19日的第二次庭审中,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第二次补充侦查要求,法庭经合议后予以同意。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期满后,法院对案件的审限是重新计算,审限最长是一个半月(4月19日起计算一个半月)。如今,检察院提前结束补充侦查,法院随即开庭继续审理。将案件推入“快车道”,这个变化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4月16日的第三次庭审,是当庭宣判,还是择日宣判,只能拭目以待了。但我分析,当庭宣判的可能性大些,至于是什么结果,仍然难以预测。

欢迎媒体对网民诬告陷害案继续跟踪报道。
(作者:刘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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