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周刊:台湾民众关注福州司法不公


(作者:香港特约记者史英强)
福州马尾区法院周前判处福建三位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有期徒刑两年及一年。福州当局不顾最起码的司法正义及公平公正,将「诬告陷害罪」改为「诽谤罪」,判决三网民「传言有罪」,也等于宣示福建法治荡然无存,激起海峡两岸网民及百姓的震惊。中国大陆官方封杀各大网站对此案的报道,避免这一「司法大地震」负面影响波及全国。台湾民众也通过报道关注,对福建滥权枉法的环境感到忧虑。

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对亚洲周刊说,福建司法腐败、官商勾结过去时有所闻。台商在大陆也有受到不公正案件,有一千多件案例没有及时得到真正司法救助。但这次福建用公权力随意罗织罪名,整肃仅仅出于同情与救助之目的为他人代写伸冤文章或实录诉冤视频的三个网民的行为,则闻所未闻。这说明福建的司法不公很严重,媒体也没有独立的报道监督效能,在福建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风险非常大。张锦华认为,福建当局在现实中没有半点宽容与民主精神和依法办事的所作所为,只能增加台湾民众与大陆扩大交流的心理障碍与忧虑。

福建三网民是因为帮助林秀英在网上鸣冤揭露其女儿严晓玲被轮奸致死而遭到当局打压的。担任范燕琼辩护律师的刘晓原说,这是大陆迄今为止最为典型的地方政府无视司法公正公平正义,肆无忌惮「找法整人」的滥权枉法案。此案从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到涉及国家机密而拒绝律师会见后,又变为诬告陷害罪起诉审理,最后法院又以诽谤罪判决,罪名一变再变,把法律当儿戏,真正的目的就是强找一条法律来惩罚正义维权的网民。但无论指控「诬告陷害」还是「诽谤」,从法律主客观要件上来说均不能成立。

刘晓原指出,此案最为恶劣的后果是严重侵犯了网民依法具有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权,首创「代言传言有罪」的恶例,反映了福州司法已堕落为权力的道具,这不仅是福建的耻辱,也是中国司法的耻辱。林秀英多次提出要到法庭作证被拒,三网民的辩护律师也提出要关键证人聂志勇等人出庭质证,但均遭法庭否决,事实真相根本没有查明,法庭审理成为「演戏」,判决三网民被告有罪实属枉法。刘晓原说,范燕琼等三人均表示抗诉到底。

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及当地民众黑压压汇聚于法院前声援。来自北京的网友王荔蕻说,大批各地网友的到来,令当地警方如临大敌,设置了全长三公里左右的六道警戒线来阻隔声援民众。他们不断齐声高喊「自由万岁」、「言论无罪」、「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等口号并高唱国歌。同时也有网友利用手机短信等工具,现场传播网友声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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