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而不语,马尾法院的招牌动作


(林静怡在福州马尾区法院)

(2010-3-17)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笑,有多种多样,如大笑、傻笑、奸笑、坏笑等等。在“诬陷门”案件上,如果审理“诬陷门”案件的法官还有一点忠于法律、遵守道德的基因,对前来领取旁听票的、“诬陷门”的受害者家属,起码应该体现出歉疚的苦笑。但,我们却看到了法官对小女孩道貌岸然加强词夺理的刁难后的变味的笑】

昨天接到律师通知,让我今天早上十点前到马尾法院领旁听证。听说一家只能凭身份证和户口本领取三张旁听证,而且必须是当事人的家属。

由于马尾离闽侯大学城有两三个小时的车程,我向学校请了三天假。今天早上6点半起床,几经辗转到马尾法院时已是9点15分。到的时候豫璟的妈妈以及家人也来了。可是我们却被关在马尾法院门口,久久不能进入,门外风把我吹的瑟瑟发抖。最后,那个该案件的经办人才姗姗来迟,而且要求我们家属在同一时间只能进去一个人领旁听证。

经办人员说,领导只拿给我9张旁听证,一家就是3张,必须本人来领。由于票少人多,吴华英的女儿杜梅签完字后想换一个家属去旁听,结果却被刁难。我就疑惑了,问:“怎么每个家属只有3张旁听证,这不是公开宣判吗?”经办人员说,“我们都是按法律来的,如果哪一条有违反法律规定,你们可以投诉,否则的话……”我又问,你们对外一共就发9张票给家属,剩下的票被私自安排了吗?如果媒体记者要过来旁听怎么办?经办人员说,问再多也没多大意义,这些细节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没有多大意义,你问的我能理解,先这样子吧,很多东西超越我的权限。然后偷换概念避重就轻说我们就是规定一个家属3张票,如果你愿意只拿两张也可以。接着冠冕堂皇的说我们要确保是家属领到票,不被别人冒领,如此的“善解人意”。

办案人员一直强调按他们法律办事,只发给家属一人3张旁听证,我想起上次开庭的时候(09.11.11),省外的记者被堵在法院门口,后被带去喝茶的事,于是我问,难道法律也规定你们公开审理禁止媒体旁听吗?规定你们公开审理禁止证人林秀英出庭吗?办案人员回答的只有一句,这个问题超出我的权限。

接着,我的爸爸也赶到马尾法院,他从南平送户口本上来,坐凌晨的火车刚刚赶到。办案人员见到我爸便亲热的说“上次你说你女儿在上课赶不过来,我还让你替你女儿领了旁听证。而且,上次开庭,另外两个当事人的女儿还未成年,我说服了领导,只要她们不哭闹,就破例让她们旁听。”我一听,真是感动的痛哭流涕:“你们的领导还真是宽容!不哭不闹?!这是一个公正严肃的法庭吗?!请回答我!”而办案人员的回答是“古今中外的法庭,家属都不得喧哗。”我又问,上次开庭当天,所有家属全身扫描,不准带任何包括手表在内的可疑物品,更不用说手机相机录音机,而为什么那些其他旁听的便衣警察却可以明目张胆的打电话,发短信?公开严肃的法庭上,是谁在亵渎法律?!”办案人员说,“你们可以在庭后向审判长反映”。

反映什么呢?这个如此害怕证人出庭作证,这般畏惧媒体到庭旁听的法官,我们能向他反映什么呢?办案人员说,“我能理解你说的问题,但是有些东西超出我的权限……”然后冲着我笑了笑。我立刻激动了,问“你的笑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好像误会了我的意思,认为我对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有不满情绪什么的。我解释我真的对你们没有不满,你们也只是执行上级领导的任务。我对你们上级领导非常不满,你的苦笑让我很心酸。于是他又笑了笑,说“那我也只有对你笑一笑了。”

由于我的姨妈没有到场,又不能代领,我和我爸爸只拿了两张旁听证,很无奈的回去了。

面对敏感问题就笑一笑,没什么大不了。笑而不语。马尾法院的最后招牌动作。

可,他在笑什么,你们知道吗?
(作者:林静怡)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