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法院“民告官”案审结未当庭宣判


(2010-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3点30分,李俊海状告宜兴市万石镇政府违法行政一案在宜兴市法院行政庭准时开审,有五十多位老百姓自发到庭参加旁听。

今天有三位法官参与审理,其中陈君芳担任主审。法庭上,被告万石镇政府的代理律师矢口否认万石镇政府对李俊海经营的太湖石场地进行行政“执法”,面对出庭的目击证人和“09.8.25事件”大量政府官员在现场的图片,该代理律师干脆一问三不知。倒是本案的第三人华东石材市场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大包大揽,称所有的“执法”行动都是他的委托人、华东石材市场有限公司干的。当原告的代理律师张成茂质问第三人:你一个有限公司有什么资格行政执法,而且还要对原告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第三人的代理律师竟然装疯卖傻,称有限公司就有管理和执法权。

法庭审理到下午十七点结束,不知何故,法庭对这样一个万石镇政府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第三人的代理律师信口雌黄引起旁听老百姓的愤怒,法庭审理结束后,参一度发生混乱和肢体冲突。据悉,今天自发参加旁听的大部分是来自万石镇经营太湖石的个体工商户,如果这个华东石材市场有限公司可以“行政执法”,那老百姓还有活路?

今天的庭审表明,在“09.8.25事件”中,华东石材有限公司参与对李俊海经营场地上的太湖石进行打、砸、抢,已经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原告李俊海将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华东石材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

据主审法官陈君芳说,将在春节后下达判决。宜兴市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我们将密切予以关注。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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