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冤民李秀芬、季金兰天安门穿状衣遭重判【血拆组图】


(2010-2-3)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获得消息,房屋被非法拆除,控告整整七年得不到解决而身穿状衣到北京天安门喊冤的李秀芬、季金兰被张家港当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六个月。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到北京天安门喊冤的有李秀芬、季金兰、顾仙玉、黄美英和陈秀琴五位妇女(其它三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之前还有盲人薛小平多次身穿状衣到天安门喊冤并抛散传单。他们都是张家港南丰镇遭受官府“血拆”的受害人,他们在经历当局的强(盗)拆(迁)后,也曾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党和政府的法院拒绝受理。

多年来为了躲避当局的黑牢逼谴“协议”,她们还要东躲西藏、亡命他乡,身穿状衣到天安门喊冤实在是迫不得已之举。而且,张家港南丰镇象他们这样在2003年遭到官府“血拆”的还有几十户居民,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张家港当局才滥用职权制造司法丑闻,对李秀芬、季金兰进行残酷的迫害,以起到人人自危的丑恶目的。

目前,张家港法院还没有向李秀芬、季金兰下达枉法裁判的判决书,而党的喉舌张家港日报竟然称,李秀芬、季金兰等人的维权行动被境外某媒体进行歪曲报道,造成恶劣影响。(见http://www.zjgxw.cn/html/shehui/20100130/132114.html)

真的如党的喉舌所称,境外媒体对张家港南丰镇的“血拆”进行了歪曲报道?请看以下一组当时的“血拆”图片,大家就明白谁在歪曲报道,谁最应该被押上审判台。











张家港法院枉法裁判的判决出来后,权利运动将对该事件背景作深度剖析。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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