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77岁为儿伸冤老人遭最高法院戏弄



(陈碧香老人在久敬庄)

2014/9/18)权利运动发布:

为儿子伸冤二十六载、今年已77岁的湖南耒阳冤民陈碧香,于916日到北京花市街的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中心上访,那里面的工作人员对其推扯,不接理其未成年儿子被当地公、检、法制造的冤杀案,理由是时间太长,要求陈碧香拿判决书。

917日八点半之前,陈碧香拿了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判的判决书再次去死刑复核中心,但还是不获里面官员的接待受理,又是被推扯出门外,然而送久敬庄。

陈碧香的儿子段建军生于19711212日。1987年,正在读初中二年级的段建军,因为家境贫寒交不起学费而偷窃了汽修厂的价值近百元的废铜,结果在“严打”中被重判2年。

在郴州市看守所,段建军诚恳接受管教干部的教育,认真复习功课,期待着早日回到学校。这些,段建军给父母、姐姐的一封封家书都有着真实记载。

1988928日,在段建军行将刑满走出看守所时,一件彻底改变段建军命运事件发生了,一个名叫樊智仁的犯罪嫌疑人于深夜被送入看守所段建军所在的号间。在看守所,有一个公开的秘密,新犯进所要被前辈们“开庭”,也就是暴力驯服,结果樊智仁被殴打致重伤。

见樊被打伤后,未参与殴打的段建军先是给樊喂饭,见樊情况越来越严重就报警呼救。看守所的所长李华得知消息后,将段建军一人带走讯问,而在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没有将其他的5个犯罪嫌疑人隔离。很快,樊智仁因看守所延误了救治而不治身亡,5个犯罪嫌疑人众口一词,称段建军是牢头,“开庭”由段建军主持。最后法院以“段建军睡靠门口的第一张铺位”为定案依据,认定段建军是牢头,即樊智仁死亡案的主犯,将未满17周岁的段建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由于段建军出生时尚未建立实行户籍登记制度,在故意伤害事件发生后,由灯塔村村民委员会于1989年元月3日和6日均出示证明,证实段建军的真实出生日期为19711212日,以证实段建军在被“犯罪”时尚属不能被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但,郴州市中院和河南省高院依然不顾事实,无情地将段建军执行了死刑。

为了给冤死的儿子一个讨说法,陈碧香从一个中年妇女上访,到今天步履蹒跚的老妪,不仅说法没有讨到,却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伤害。

201374日早晨,陈碧香老太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门口排队整整一晚,却被三个警察(其中两个警号01056010055)以“插队”为由殴打、拖出,导致腰骨、胸骨被打折,躺在高检门口地上五、六个小时无人施救。最后在访民的强烈呼吁下,两个实施暴力的警察换了便服,把陈碧香老人拉到北京医院,简单照片后说无问题,并说是老人装的,甚至拖到冷冻室开大冷风意欲谋害!在一位看病的老人制止下,这两个警察将老人拉出医院,抛弃在高检和高法的路边两天两夜。

目前依然在久敬庄的陈碧香老人说:现在上下都不管,反过来对我们蒙冤受屈的人采取极端的手段及各种理由阻止上访,老百姓哪里有什么人权?

陈碧香电话:1326338357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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