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为何敢叫板中纪委?


(2009-12-1)权利运动转惊涛博客http://wangyu688.blog.sohu.com/138305674.html
是正常死亡还是轮奸致死(引用:南方周末)

林秀英是福建闽清县梅城镇人,开食杂店为生。大女儿严晓玲读到初一就辍学,后在当地丽歌KTV做妈咪,介绍小姐卖淫。严晓玲与有夫之妇聂志雄同居,聂曾因吸毒多次被劳教。2008年2月10日严晓玲被聂志雄(三勾人员)带至KTV娱乐,当晚与聂等数男同寝一室。第二天晚上10点严晓玲出现不适,林某健(六进宫人员)将严晓玲送医院后即刻离开,严晓玲后经抢救无效离奇死亡。严晓玲之母林秀英面对诸多蹊跷,认定其女儿是被当事八人强奸过度致死,并多次上访无果。

据林秀英回忆,2008年2月11日,聂志雄带人将她接到闽清县医院,她看到女儿严晓玲的尸体,晕了过去。14天后,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出死亡原因:输卵管妊娠并破裂。

然而,林秀英全家均认为,凶手一定是聂志雄。大儿子严闽称,第二天为严晓玲做尸检时,法医化验尿液后,说了3个字“有精虫”,“在场的人都听见了”。林秀英还听到传言,称聂志雄的父亲曾说“我儿子这次完蛋了,昨天晚上和七八个人轮奸一个女孩子,命案做到了”。

林秀英要求闽清警方立案抓捕聂志雄,遭到拒绝。她认为这给嫌疑人提供了串供的时间。

林秀英的大儿子严闽称,姐姐死后第二天,警方即称“这不是刑事案,要先交5000元押金”。另外,民警称省里的法医会来做尸检,最后来的却是闽清的法医。“为什么答应我的事要骗我呢?”林秀英反复问。
严闽称,尸检时,法医把切下的子宫放在了一个红色塑料桶里,“消毒和密封是起码的规矩,怎么这么草率?”

据严闽回忆,法医将姐姐的裤子剪下来扔到垃圾堆,准备烧时,他把裤子捡起来塞给了妈妈,“为什么不检查裤子,反而烧掉?”

“我听到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的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阴道口张开很大无法收缩’、‘阴道内还有精液’、‘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聂志雄父亲说严晓玲系遭8人轮奸致死”,林秀英说。

从2008年4月起,这位不识字的妇女开始四处上访,包括进京。一年以来,49岁的林秀英头发白了一半,看上去如同60岁的老人。她得到的答复只有一个:严晓玲属正常死亡,不予立案侦查。林秀英要求重新尸检,得到的答复是先交5万元。

林秀英说:“我刚开始我是控告聂志雄等人轮奸我女儿致死,后来闽清公安局长期不处理;后来在闽清有人告诉刑警队的队长林宗颖、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的涂检察官等人和聂志雄等人一起合股开的“丽歌KTV”。她越发认为:“有人要包庇聂志雄。”

福州警方抓捕网民

福州三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听闻林秀英的哭诉后非常同情,遂帮助当事人林秀英整理口述,并写成帖子、录制了讲述视频于今年6月23日发布到网站,上陈冤情,希望以此引起政府重视,彻查真相。消息在网上传开,引起网民关注。第二天,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警方的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帖文完全失实。在警方的及时公布后,“严晓玲事件”很快平息下去

正当各界称赞福州方面处理迅速、妥当、网络舆论开始倒向警方之际,6月26日始,警方开始大肆抓捕网民。至7月中旬共有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提供电脑写文章的陈焕辉夫妇、复印店老板、借摄像机给游精佑的郝刚,帮助上传视频的郭宝锋、林爱德(林秀英的哥哥)、为林秀英购买了手机的陈仰东共8人被抓,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经3易其罪,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时间,国人瞠目结舌,网络舆论哗然!

强加重罪,公开违反宪法及国家互联网举报制度

一群良心未泯的善良人,路见不平帮助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诉说冤情,帮助一个访民检举案情、反映问题,却成了“明知事情真相,却故意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罪犯!

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地方官员一次性抓捕网民最多、罪名最多、最重,国际影响最大的司法人员打击报复事件。

脑瘫都知道,三网民代书冤情,其“诬告陷害”的主体是委托人林秀英而绝非网民。福建方面却不顾天良,一定要说与林秀英无关。林秀英通过网络检举、喊冤,合理合法。言论自由受宪法的保护,这个问题还需要讨论吗?!如果仍嫌不够,可以看一下中央对于群众网络检举行为的政策和态度:

2009年5月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监察部等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党政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网上举报;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正式开通。举报网站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此举不仅明确宣示了中央的反腐决心,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赏,使我国反腐败斗争迈开了重要的一步。

2009年11月18日,中纪委贺国强书记在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上表示,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指出,互联网作为20世纪的一项重大基础性科学发明,引发了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影响。要高度重视网民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对大案要案以及群众关心的其它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要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互联网阵地建设,通过开办互联网站、反腐倡廉网页等形式,巩固和扩大网上舆论阵地,推动网络廉政文化建设。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

遗憾的是,有的人就是要跟中纪委唱反调!

太多的疑问

福建方面大动干戈,将本案立为专案,由政法委部署办理,办案人员多次扬言接“上级”指示,以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却允许媒体记者介入,显而易见,该案系党政部门直接插手司法、以官权替代法律、教训网民、公然侵害公民人身权力的一场人身迫害。

不知道除了官员财产是“国家机密”,还有什么算“国家机密”?

法律居然被“宫外孕”了!

“上级”是谁?三网民的合法行为究竟触怒了哪些官员的“暴脾气”,以致于奸污法律,发飙与中央叫板?

这恐怕就要先来看看福建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了:

案 例: 刑讯逼供使案件“告破”

八年前,福建省发生一起“纪委爆炸案”,致一人当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孰料,接踵而至的影响更恶劣,社会危害更大的案件查办大造假,致六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及五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此而陷入了一场万劫不复的灾难之中。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后,到了纪委触动了安放在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当场被炸身亡。

案发后,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公安厅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了此案。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任破案专案组组长。专案组调集50余名“精兵强将”进驻福清宾馆,在全市展开一场拉网式的大摸排,凡被嫌疑者即被传拘。整个福清搞得风声鹤唳,人们谈警色变……冤民陈科云、吴昌龙等酷刑加身至今八年关押不判,盖世无双……

篇幅所限,欲知此案如何的惨绝人寰,警方又是如何践踏法律的,可以登录
http://www.law-star.com/bbs/cac/250066335-1.htm或上网检索,便知福建有多少人寰惨剧!

吴昌龙就是这次被抓访民吴华英的弟弟。吴华英为弟弟的冤案上访多年,已心力交瘁;吴华英的辩护律师林洪楠今次让福建司法部门找出了五年前的一次“泄密”事件,勒令他停止律师执业一年。之前他为陈科云作辩护时也被取消过辩护资格……

有传说牛纪纲是福建的“文强”,我认为这纯属谣言!

写到这里,有人要问,福建公、检、司、法为什么这么牛?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只有去问有关部门。

或许你可以从当地公安对网民调查堆积如山的案卷、对被检举揭发对象寥寥无几的调查材料中找出答案;

或者,从马尾区法院坚决拒绝林秀英跪求进入法庭做证、不让同案人、被检举人参加法庭质证的咄咄怪事中找出答案。据说,该“庭审”可以让牛B的“白宫书记案”庭审立马矮下去半截;

自然还有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对三网民的指控。此“公诉书”看不到任何法理逻辑,只有一大堆罪名。而网民的所谓犯罪“事实”就是“上网发帖了”、是“明知事实真相还继续诬告、陷害聂志雄等人” 、“被告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的行为卑鄙、手段恶劣……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严重侵犯了文章中所提及公民的人身权利,使他们的名誉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并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算是一张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吗?我看更象一张文革大字报!

我只知道三网民只是代林秀英上传了喊冤材料,仅此而已。三网民没有向任何司法机构提出过任何诉讼,“诬”而不告,何来诬告?即使是“诬”,也是林秀英诬。莫须有地抓捕网民,岂不是自己吃了屎,却偏要找拉屎的人算账一样白痴?!

至于“捏造”、“虚构”事实,如果说林秀英或网民在案发后,有意死者体内放置了某人的孽种栽赃陷害、或者伪造了犯罪现场,造成八人强奸的假相,那么可以算捏造证据,否则看不出丁点网民“捏造”的任何“事实”;而事实是林秀英长期在哭诉上访,其表述是亲口所讲,是真实存在,并非网友杜撰,又何来虚构一词?而有关方面将“诬告陷害”的罪名从林秀英处“虚构”到网友的身上,才是名符其实的虚构!

虽然现在已经无法证明严晓玲是否被轮奸过度而死,但聂志雄半夜三更放下生病的女友与朋友出去饮酒,却让别的男人“照看”连内裤都没穿的女友,这难道很“正常”吗?是不是福建的警察、法官们也都有这种嗜好或习惯,喜欢别人这样“照看”自己的老婆,已经习以为常?抑或福建当地有这样“照看”女友的风俗?还有当班医生为什么要报警、林希健为什么要逃走?人命关天,为什么不打电话通知聂志雄而要徒步去“报告”?到底有没有串供?而法医为何又要销毁别人的子宫、烧掉死者所穿的衣服?一个正常死亡的人表情会那么狰狞?为什么事件影响这么大,有关方面却不让第三方专家重新尸检还事件真正的真相,而要以五万元押金相阻拦?

对此,全国的网民都有权质疑!

中国3亿多网民,你们抓得完吗?

再者,网民们既然没有向任何部门起诉,何来“诬告”?又何来“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一说?检举公职人员入股KTV,相关人员只会受党纪政纪处分,如何会受到刑事追究?相反,福州公检法对合法网民的民事行为以“诬告陷害”的重罪提起刑事公诉。请问,究竟是谁在“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究竟是谁在“诬告陷害”?既然网民上网举报可以让人“受到刑事追究”,那酷爱刑讯逼供的你们今次怎么没有对被检举对象“刑事追究”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这里没有王法,只有黑社会!

而且比黑社会还可怕,起码黑社会过堂还讲个帮规!

福建官员的“牛脾气”为什么这么大?

2009年11月13号,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参事室的座谈中说:“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和看法,要营造一种包容和宽松的环境。领导者应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道,能够包容不同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

斗胆问一句福建的官老爷们,动不动就要“教训”小民,那么你们标榜的以人为本、爱民如子、从善如流的“雅量”跑到哪里去了?福建的黎民百姓是养了一群草包还是一群禽兽?或者是既草包也禽兽?

律师金光鸿、林洪楠、李方平、姜之福、刘晓原、吴志榕,一群声名遐迩的维权斗士,荀律据法、据理力辩,言辞恳切、感天动地,却怎么也憾动不了福州官爷们“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铁石心肠。

特别是嫉恶如仇的老律师林洪楠,虽年已古稀仍一心护法、铁肩担道,犹似当年老将黄忠,其情悲壮、其势气贯长虹。是日林律师从容赴命,他的辩护词法理清晰、丝丝入扣;浩然正气、忠贞凛凛。林律师以宪法之权利开释于“一张网贴、一片视频”的网民,匡扶正义、解救弱小、抑恶扬善、不辱使命。赤子之心,日月同辉。他伫立于法庭之上,慷慨疾呼、雄辩滔滔,直驳得公诉人理屈词穷,当庭对林律师破口大骂。

就是这样一个侠肝义胆的好律师,因为出庭为网友辩护,让有关部门恼羞成怒,为寻报复,费尽周折,翻出陈年旧账,勒令林老律师停业,欲结束其律师生涯。天地昭昭,朗朗乾坤,竟有如此恶吏当道!而这桩臭名昭著的“泄密”冤案,也是拜了福建司法的杰作。

一个地方的冤案多,说明官员鱼肉百姓、徇私枉法特别严重。访民诉告无门,走投无路选择上网举报,恰恰表明群众对当地司法的极其不信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今年8月份的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特别提到:“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

福建网络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不去立案调查群众所举报的司法人员违纪线索,反而大肆抓捕网民、袒护自己人的做派就是制造不信任的最好明证。难道说全国都在打黑,单单只有福建公检法司的屁股那么干净么?

如今上访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社会问题,有些地方甚至成了“上访大省”,中央正在积极探讨,谋求化解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的有效办法。而福建方面却显然正在推进着将网民改造成访民的工程!

这不是唱对台戏又是什么?

网民“行为卑鄙、手段恶劣”?

桥梁工程师游精佑,一个高级白领,本应该同列位大人一样,享受着优越的生活,不用去管什么弱势的死活。可游精佑是一个基督徒,有着来自耶稣的爱,看不得不幸的人受苦。他平时领了工资就会存起一部分,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当他听到林秀英情何以堪的遭遇,忍不住要去帮助她。一个母亲长期上访,官老爷们不予理睬,其凄凉局外人怎可体会。游精佑们上网发帖只是希望引起政府重视,还老人一个公道、一个权威的结论,以稍稍抚慰痛失女儿的悲苦。游精佑连被检举人的鼻子眼睛都没有见过,既无深仇也无血债,怎么就“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是不是法官大人们都有这个毛病,没事喜欢蹿到大街上到处找人寻仇?

是谁把吴华英的弟弟一关就是八年,请问他跟你们有什么解不开的深仇?

范燕琼,一个民间维权的弱女子,怎么就扰乱了社会秩序?是不是她应该在冤民的心上再撒上一把盐,就维持了你们的“秩序”呢?

游精佑在法庭上的陈词中说“2009年6月25日晚,当我看到林秀英女士,我真切地感受到她的痛苦,她的走投无路。如果能做更多来减轻她的痛苦,我毫不犹豫地会做更多。但我不是上帝,我,包括我们每一个人,能做的其实并不多,任何人都不能挽救一个痛苦的人的痛苦,但任何人都能做到引起救济、引入救济,哪怕仅仅是引起救济的注意。”

有人劝身陷囹圄的游精佑给当地警方认个错,给政府面子,以换取警方放他一马。游精佑的回答是:“宁入罪,不妥协”。为一个不亲不故的可怜人,不惜坐牢、抛舍妻儿老小、放弃优越的生活也不向恶势力低头,不知道这是舍身取义,还是“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游精佑的女儿正在面临高考,而此刻,父亲却不能陪伴在女儿的身边。

网民处境堪忧,和平统一无望

当年著名的“周老虎”案,网民发帖、质疑最多,陕西林业部门也多次公开澄清说明过,事件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后,最终证明属于造假。自始至终没有网民被抓。

云南昆明的“处女卖淫案”,当地警方也做了澄清,网民也录制了当事人程艳的喊冤视频,网上帖子无数,但并没有网民被捕。

今年2月,山东曹县段磊6次上网虚假举报曹县庄寨镇书记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长期包养情妇,其子郭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卖淫嫖娼”等。7月6日,曹县人民检察院对段磊涉嫌诽谤罪一案提起公诉。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后,山东省曹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段磊涉嫌诽谤庄寨镇党委书记一案撤案,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向段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4月,网络上出现了一篇《人大代表与公安局长勾结一起倒卖民女》帖文和一个讲述事情经过的视频。事件影响之大,超过曝光严晓玲死因的帖文和视频。经过陕西省公安厅与公安部的联合调查,认定曝光的问题不属实,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澄清,事件迅速得到了平息。陕西省有关部门,没有将这起事件扩大化,没有“上纲上线”进行打压。这件事很快就销声匿迹,没有在互联网上发酵。

今年相类似的案件,还有河南王帅事件、四川邓永固诽谤案、内蒙古吴保全诽谤案……都没有网友被追究“诬告陷害”罪。相反却有多名官员被查处。只有福建是个例外。

11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在福建厦门举行的第九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要切实维护网络信息流动安全,积极引导网上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

而福建八网民被抓却告诉我们:网络已经成为最不安全的地方!

福建开了一个很坏的头,公民被剥夺了言说空间。今后网民发言,一定要先调查核实清楚了才能发表!——这就要求你必须集党、政、军、纪检、司法、技监、医疗、卫生、侦破、吃、喝、拉、撒、兽医、甚至性学等、等、等、等、等等等……的全部权力和功能于一身。否则你就可能是“明知事实真相而故意诬告陷害”,抓你没商量!

眼下,世界早已进入互联网时代,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新的时代观。党中央正在积极部署建立、提升国家的国际形象。大陆与台湾两岸人民交流日益频繁,和平统一祖国面临极大的机遇。国台办积极奔走,为促进两岸加深了解、增强互信、早日举行政治谈判努力工作。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一衣带水。台湾早已实行民主自由体制世所共知。而福建方面如此打压民意,大肆抓捕网民,弄得人人自危、网民噤若寒蝉。试问福建地方官吏拿什么来树立政府形象?如此野蛮粗暴执政执法,岂不令台湾人民心惊胆寒?如此与中央善政对抗较量,岂不是要陷中央于不义、令党国和平统一祖国的努力付诸东流?

重庆打黑行动成效卓著,全国打黑风暴已然开启。此次福建网民与地方势力的博弈敲响了警钟!热切期盼中央早下决心,以此案为起点迅速介入,早日揭开福建黑恶势力的盖子,揪出黑势力及其保护伞,挽救政府声誉,还福建一片蓝天。

范燕琼说:“ 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我说:“ 福建文强比重庆文强黑N倍!”—— 欢迎跨省追捕!

2009年12月1日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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