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7)权利运动发布:
浙江省慈溪市农民从2002年以来,生活生存必需的耕地被慈溪市、镇、村三级腐败官员用欺骗、强征、强抢、强占等不法手段获得,继而进行非法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这些土地性质的改变,大多数无任何审批手续,以及伪造文书、伪造农民土地补偿标准等等,给慈溪农民造成毁灭性的灾难。
虽然得到了中央重视,在2009年5月份中央派土地调查工作组和2009年11月12日,中央又派中纪委法规室主任耿文清和省纪委副书记杨晓光都来慈溪,12日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对本市“三农”问题表示关切重视,慈溪市市长徐华江也表示要重视。但至今未出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动静。因为腐败犯罪、黑社会势力并未被依法查处而有所改变,当局继续打压、监控、抓捕失地农民维权代表。
以下是部分违法伪造事实和真相:
2002年慈溪市逍林镇新圆村农民的2400余亩耕地被市、镇、村三级腐败官员非法强征、强抢、强占,无任何用地审批手续,拿用浙江省给安吉县和常山县各500亩的用地指标,在慈溪市进行违法犯罪。抢征到的土地高价倒卖给房地产公司和汽车商城等其他商家。政府官员在2003年7月1日出重金请余姚市黑社会打手血腥镇压抓捕维权农民,发生了“7.1流血事件”。
2003年至2004年间把慈溪市桥头镇毛三斗村1300余亩耕地和附海镇四界等村3600余亩耕地非法强征、强抢,明确该两镇村只有500亩土地是经省政府批准有用地手续,即毛三斗村258亩,四界村242亩。这一切证明了慈溪市地方政府完全是无法无天,目无党纪国法,心无人民。
在土地补偿上,完全伪造了农民土地补偿标准。
2002年度政府认定慈溪市农民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公顷7.2万元,即每亩是4800元,按照慈溪地方实际收入和生活物价水平应以30倍给予补偿。但是政府伪造了当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公顷2.7万元,即每亩只有1800元,又从30倍改为12倍以下。2002年度如依法每亩应补偿给农民为14.4万元以上,当时宁波市周边地区农民征用土地能依法补偿,每亩已在15万元以上,也给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而在慈溪市经伪造后农民土地补偿每亩只有2.2万元以下,慈溪的土地非常少,每人只有0.65亩耕地,但农民实际每年每亩收入高于6000元。
事实可以证明:2006年3月份浙江省国土厅厅长王松林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上说:浙江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款每亩给农民21万元,是比较合理的。
(作者:孙恩伟) 电话:13564374469。
(注:孙恩伟先生为了躲避当局的迫害,目前正处于逃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