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德田申冤四十载,当局撤销“反革命罪”但拒绝赔偿


(2009-12-18)权利运动发布:
1968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的屈德田应朋友之邀,前往毛泽东故居参观,结果遭到湘潭市公安局抓捕。1970年屈德田被湘潭市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中国人民解放军湘潭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作出(70)人保、军管刑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以屈德田参加反革命组织“劳动党”为由,判处徒刑八年并强制劳动改造。

从八年冤狱中屈德田不仅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出来后更是面对家庭破碎、妻离子散凄惨景象。但屈德田不屈不挠,积极申诉维权四十年。直到2007年5月,湘潭市中级法院在查明屈德田参加反革命组织“劳动党”目的并不明确,且无反革命破坏活动,同时反革命组织“劳动党冷水滩支部”也没有成立,原判决认定屈德田担任《劳动党冷水滩支部委员》证据不足。作出(2007)潭中再再第20号刑事判决书,宣告屈德田无罪。

2008年2月,屈德田依据《国家赔偿法》向湘潭市中级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但,湘潭市中级法院以屈德田被错误判刑和关押发生68年至76年期间,而《国家赔偿法》是1995年1月1日施行为由,作出:赔不立字(2008)第1号通知书,拒绝屈德田的国家赔偿申请。

屈德田“反革命罪”是2007年5月由湘潭市中级法院宣告无罪的,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国家赔偿时效由违法行为被依法确定之日起算。由此可见,湘潭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赔不立字(2008)第1号通知书,是继湘潭市革委会和军管会枉法作出(70)人保、军管刑字第32号判决后,又一次严重损害了屈德田的合法权益。

一百年前,加拿大政府对华侨征收歧视性的人头税,一百年后,加拿大总理哈伯向移民加拿大的华人公开作出道歉,加拿大政府到当初受到人头税歧视的华人进行国家赔偿。共产党作为中国大陆的执政党,何时才能有这样的现代政治文明和政治道德?

权利运动希望湘潭市中级法院将《宪法》中保障人权的条款落实到屈德田的国家赔偿上。

屈德田电话:13307462951.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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