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成富:让被告处理原告的信访事项可行吗?

2014/4/25)权利运动发布:

中国信访制度主张“属地管理”,实际上是把依法上访的访民交给地方政府处理,等于把原告交给被告处理。这,当然不可能有公正可言,只能促使地方腐败官员更加猖狂的欺骗、镇压访民。地方腐败官员为了掩盖渎法犯罪行为,不择手段限制访民上访维权。

我是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前洪村村民。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我们村在此项活动中共支出费用五万多。201212月份广大村民了解到,人口普查费用国家已拨款。但是,具体拨款数目、时间,村民不清楚。国家拨款分文没有入账,被村主任吴济岛全部截留。我们广大村民对村主任吴济岛这一明显贪污行为非常气氛,组织村民代表到上级检举此事。

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事做了查实,当时村会计吴小弟如实做了交待:“此款我如数交给了吴济岛。”村会计吴小弟当天被放回,而村长吴济岛当天被刑事拘留。意想不到吴济岛村长在拘留所仅关了18天就被释放了。

吴济岛截留公款一事,事实清楚,我们广大村民已经等了几年了,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个结果?这只有一种可能,吴济岛通过关系把有关执法部门都贿赂好了,想让案件不了了之,这是我们我们广大村民决不允许的。

由于我多年不顾地方政府打击报复,坚持上访、上网、给中央领导多次发函。201441514时,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我上访的听证会,到会人员有义乌市政法委领导陈凯、省人大代表冯秀勤(阳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金尔升、市政协委员季顺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副处长吕蓉、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范之中等十多人。会议进行了两个小时。会议上义乌检察院批捕科何晓玉公开说:“吴济岛截留公款一案证据不足,不能批捕。”

当年人口普查费用国家已拨款,是不争的事实,村会计吴小弟如实做了交待,国家给我们村拨的款,至今分文没有入账,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事做了查实,“吴济岛截留公款一案证据不足,不能批捕”一说,彻底暴露了当权者以权代法的丑恶本性。难道村长吴济岛截留公款一案就这样不了了之吗?义乌检察院没有责任查清吴济岛的犯罪行为吗?

我在听证会上明确的阐述了吴济岛的犯罪事实,入会人员绞尽脑汁当场也没有拿出一个好的推脱办法。最终,几名耀武扬威的执法者,暗地里做出一个荒唐之极的结论,让我放弃举报、上访,案件由村委会作为自诉人,以自诉案件起诉到法院,让法院裁决。

举报、上访,是我作为公民的的权利,岂容他人枉法干预?如果我举报的事情虚假,我愿接受法律的严惩。我举报的事情证据确凿,为什么得不到公正的处理?难道此次听证会是为了保护罪犯而开的吗?这让我联想到当年的检察长傅新民已对吴济岛截留公款一案做出不批捕决定,而傅新民现今荣升到金华检察院检察长,领导做出的决定哪位下级敢轻易违背?这是此案件被长期拖压的主要原因。

拖压案件是当权者的特权,更是当权者发财的源泉。201372日,义乌市公安局给我一份《信访事项告知单》。此《信访事项告知单》竟大言不惭的说:“你来信反映前洪村书记季成高、村民主任吴深才公款私存侵吞利息,隐藏村财务原始发票六张等,要求查处。我局接到你反映的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有关情况还在进一步的核查中,如果你有新的线索可直接与办案部门反映。”这么一个明显的案件,办案部门竟核查了10年,还没有查清。背后的原因不言而喻。

我状告村长吴济岛截留国家给我们村拨的人口普查费用、检察院不批捕的渎法行为,最终又转到义乌市检察院研究处理。这怎么会公正哪?
到底吴济岛截留公款一案该谁办理?吴济岛截留的公款又在哪里?

真正的罪犯得不到应有的严惩,是罪恶的“属地管理”信访制度在作怪,“属地管理”的信访制度是保护贪官欺压访民的罪恶制度

2014425

季成富电话:15967949244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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