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网贴案:范燕琼女儿申请书



(2009-11-4)权利运动发布:
申请人:林静怡,女,汉族,1987年12月22日出生,住闽侯县上街镇科技路1号,联系电话:15806028416。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让申请人与重病的母亲范燕琼会见。

事实和理由:据我母亲范燕琼的辩护律师先后四次会见(2009.7.27/2009.8.25/2009.9.23/2009.10.29/)后对我所说的我母亲身体状况极差,第一次是手推车推出来会见的,第二次是背着出来会见的,第三次在省建新医院是人扶着出来会见的,第四次还是背出来会见的,无法行走,病情非常严重。对此,辩护律师第一次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被拒绝。第二次提出了保外就医至今没有答复。我对母亲的身体健康状况极为担忧,唯恐出现不测之事。

特此,向贵局提出申请,请求批准我与母亲范燕琼进行会见一次,有利于挽救和教育嫌疑人,保障刑事嫌疑人的人权,体现党和国家的关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规定及《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请予批准会见,本人将不胜感激!
此致
马尾区公安局
申请人:林静怡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马尾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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