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个体户李俊海遭政府打、砸、抢,法院拒绝保护其诉权【视频】


(李俊海夫妇被暴力控制后,经营场地上400多块形态各异的太湖石、灵璧石、斧劈石被破坏,现场一片狼藉)

(2009-11-17)权利运动发布:
2009年8月25日早晨,宜兴市万石镇政府官员带领由公安、城管、国土以及社会人员等组成的混合编队200多人,打着整顿市场的旗号,却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法律手续,暴力将合法收藏经营太湖石、灵璧石、斧劈石的个体工商户李俊海夫妇进行人身自由的控制,然后用大型铲车、吊车、叉车将位于宏博路经营场地上价值近500万的各类奇异景观石头野蛮拆毁,使李俊海夫妇蒙受难以承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据悉,李俊海、陈梅夫妇都是宜兴市丁山镇的下岗工人,97年经多方借贷筹措资金来到宜兴市万石镇的宏博路市场,经营太湖石、灵璧石等庭院观赏和收藏石材。李俊海夫妇不仅是身患严重慢性疾病的下岗工人,而且还抚养一个因车祸而严重脑残的儿子。夫妇俩十多年来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下岗加残疾的家庭,不仅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负担,却给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李俊海夫妇收藏和经营的太湖石、灵璧石等,其形成需要上千万年乃至上亿年的时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不可多得的的瑰宝。太湖石以“皱、漏、瘦、透”的形态闻名于世,灵璧石以多姿多彩、如诗如画的天然造型博得人们的喜爱。这些充满灵性的石头集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于一体,它们每一块都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宝物,有不可再生的艺术价值和艺术生命。每一块石头在采掘、选材、搬运、清洗、摆放过程,都要经过夫妇俩的精心工作,其小心翼翼、慎之又慎不亚于对待刚出生的婴儿。

李俊海、陈梅夫妇在遭到政府违法行政的侵害后,立即聘请律师向宜兴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09年10月9日,李俊海将行政起诉书递交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宜兴市法院立案庭以行政诉讼必须与侵权赔偿分开为由拒绝立案;当李俊海的代理律师拿出相关司法解释证实立案庭的理由不成立后,法院立案庭又以万石镇政府违法行政的证据不足拒绝立案,并拒绝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李俊海以及律师在与宜兴市法院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于09年10月22日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法院邮寄了行政起诉书,但至今已远远超过法定的7天的受理时间,宜兴市法院仍然拒绝作出立案与否的答复。

为了保护公民的“民告官”权利,09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通知,最高法院的法发[2009]54号文件的及时出台,就宜兴市法院保障公民诉权不力的现象提出了要求。

权利运动希望宜兴市法院能够按照最高法院[2009]54号文件要求,尽快畅通“民告官”的司法救济渠道,依法保护李俊海夫妇的合法权益。

相关联系:
李俊海电话:13506150694.
万石镇镇长钱西元:13901539988.
万石镇党委书记裴焕良:13861511561.
宜兴市法院立案庭孙:0510-87963801,13861501238.
宜兴市法院院长裴全华:13906152356.(余六月雪撰稿)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