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观察组织注册文告(第九号)



——敬聘法律顾问启事

自从201312月中国人权观察开始筹备并着手注册活动以来,获得了广大法律人特别是律师的大力声援和支持。“人权至上”的理念已经成为全中国理性人士的共识,我们对中国人权观察的合法注册充满信心。非常难得的是,以郭莲辉、谢燕益为代表的人权律师长期以来为我们义务提供法律帮助,在急难中为我们排忧解难,使我们深知法律顾问对我们人权团队的巨大意义。为此,我们特和一批人权律师接洽,通过广泛沟通达成代理协议,目前,我们已经正式聘请以下十位律师为我们的法律顾问:

首席法律顾问:

北京 谢燕益   13520232026

法律顾问:

1、江西
郭莲辉  
13807078509

2、山东
刘卫国  
13518610655

3、北京
江天勇  
13001010856

4、广东
唐荆陵  
18929551319

5、湖南
罗茜     18673973805

6、广东
范标文  
15889635216

7、广东
隋牧青  
13711124056

8、河北
李威达    18903377119

9、广东
葛文秀  
13925063058

经过洽商,我们和各位律师达成如下共识:

首先,我们会努力自律,一切按照当今世界各国人权团体的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正当的法律要求和公序良俗,尽力承担法律事务中的责任义务和相应费用。

其次,各位律师负责义务为正在努力注册的中国人权观察组织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遇到具体需要,按照我们的明确要求提供法律帮助,在我们不能直接接洽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顾问的责任义务自行决定如何从法律角度提供帮助。

第三,全体中国人权观察成员在履行团队职责时遭遇涉法事务,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在中国人权观察成员遭遇涉法事务而无法求助法律顾问时,各位法律顾问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能力主动为中国人权观察成员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

第四,中国人权观察在处理人权事务、尤其是在关注复杂而重大的人权个案时,在必要的情况之下,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相应的法律帮助。

第五,首席法律顾问负责全盘协调中国人权观察的涉法事务,可以根据需要外聘其他律师参与对中国人权观察的法律援助事务。

第六,在首席法律顾问因故无法视事时,各位法律顾问可以依序代理首席法律顾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以上各条,已经获得注册中的中国人权观察理事会——监事会联席会议和各位法律顾问认可,并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本文告共同发布者:

(注册中)中国人权观察理事会成员:

秦永敏  潘露
王立新  陈建芳  马永涛  赵勇  李向阳  张家瑞  石玉林  丁灵杰

中国人权观察监事会成员:
刘兴联  唐爱玲
  张焱  陈建芳  汪俊峰

中国人权观察法律顾问:
谢燕益  郭莲辉  刘卫国 
江天勇   唐荆陵   罗茜  
范标文  隋牧青   李威达  
葛文秀

2014.1.28

联系人: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 住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17 街坊3047 
邮编430080秦永敏联系方式:手机:13986183138 15807162153腾讯qq:秦永敏 1791402619   秦永敏二2532858370 skypeqinyongmin98 秦永敏 
电邮[email protected]                 秦永敏文集http://blog.boxun.com/hero/qyming 要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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