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黑监狱受害者陈文清发表声明:生命受威胁下的签字无效



(陈文清被囚禁过的黑监狱之一)

(当局给予陈文清的房屋拆迁补偿款)

2013/12/8)权利运动发布:

总计被囚禁黑监狱达39个月的江苏镇江“法教班”受害者陈文清发表声明如下:自己在黑监狱中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下,被迫在当局提供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的签字均不予承认。

20087月,镇江市人民政府发出公告称,因沪宁城际铁路建设需要拆迁,陈文清房屋所在地块被列入红线范围。后陈文清经过了解,自己房屋所在地块实际上是万达广场的商业开发项目,是政府官员利用沪宁城际铁路建设勾结开发商,联合黑社会组织搞非法拆迁。陈文清明确表示,自己拒绝超低价逼拆行为。

2009521清晨,在政府官员的带领下,来了几百号公安、城管、及黑社会组织人员,用挖掘机将申诉人陈文清的房屋推倒,家中物品全部埋入废墟之中!从此,陈文清为讨要被非法拆除的两层楼房(338.37平米)的补偿款,开始上访维权。然而,镇江当局先是不承认房屋属于陈文清所有,继而对陈文清实施疯狂的打击。

据了解,陈文清从200965日被关黑监狱16天到今天,陆陆续续被关押4次,总计被非法拘禁39个月。

2013819日,申诉人陈文清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九楼心内科23床治疗,润州区宝塔路街道黎明社区书记吴爱民与主任蒋三喜以调解的名义,用车将其骗到黎明社区门口,交给了早已经等候在此的几十个黑社会人员,绑架到李家大山拆迁指挥部,实施非人的折磨,整个脸部被打肿,还钉十字架整整一周,在精神彻底崩溃下,被迫在他们准备好的协议上签字,于911日获得自由。

目前,当局承认了陈文清的房屋,但338.37平米的房屋却只给予不到四十万的补偿,却动用暴力、性侮辱等手段胁迫其签字。权利运动认为,当局这样的胁迫行为显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应该被追究非法拘禁的刑事责任。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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