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徐香玉状告大兴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禁案周一开审


2013/12/22)权利运动发布:

北京市大兴区维权人士徐香玉状告大兴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对自己多次非法传唤超过24小时(属于非法拘禁)的其中三起行政诉讼,将于明日(1223日)下午1330分在大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大兴区公安分局之所以一次次对徐香玉女士非法传唤与拘禁,原由就是大兴区法院院长马来客指使执行局,在长达4年多的时间里拒不执行徐香玉与开发商签订的民事调解书,还勾结大兴区公安分局,对徐香玉实施非法拘禁、被旅游等不法维稳手段。

案件能否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审理,欢迎在京网友旁听,关注。共同见证三中全会后司法改革的成效!

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高米店南下车过马路200米即到。乘公交车410610631937968954、洪村下车往北走过马路往西走100米见路口往北200米即到。

联系电话:13691303056.

附:徐香玉举报超级司法流氓加无赖的法院院长马来客

北京市大兴区法院院长马来客,滥用职权干涉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已四年多,造成举报人徐香玉上百万经济损失和上千万物产权利不能实现。

2008417日,举报人与北京福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中福发公司承担在200810月底以前对申请人的房屋补偿安置义务(祥见该书),并承担延期履行义务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期满,福发公司拒不履行其上述义务。申请人即起诉至被马来客所领导的大兴区法院,由该法院审理后调解,作出(2008)大民初字第11243号民事调解书,载明该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但,福发公司居然又一次不可理喻地拒绝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人即申请大兴区法院依法执行。

在大兴区法院执行局准备强制执行时,却遭被举报人马来客指令拖延执行,后被举报人又滥用职权无任何理由指令该法院执行人员拒绝执行。被举报人滥用职权指令法院执行人员拒绝执行上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致使申请人合法权益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请上级法院追究被举报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将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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