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6月25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6个月的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张亚刚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亚刚: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2025年,张亚刚将自己的书法作品发布在“快手”平台上。公安机关因知道他修炼法轮功,借此对他进行构陷。警察先将他抓捕,随后以所谓“取保候审”为名交保二千元钱,之后又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继续将案件起诉至法院。在无法提供任何合法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于2025年5月26日被阜新市阜蒙县法院判刑2年6个月,并被罚款五千元。刑期至:2027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