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徐永和案二审山东615潍坊案张婉荷(张卫红)被判1年8个月 2017年1月3日刑满获释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围观徐永和案二审山东615潍坊案张婉荷(张卫红)于2016年12月29日开庭,当场宣判,张获刑1年8个月,2017年1月3日刑满获释。

据张婉荷表示,案件在2016年12月29日上午约9时,于广饶县法院开庭,她早前解聘律师,庭审没有辩护律师,她在庭上认罪,庭审约1小时结束,休庭半小时后宣判,她被判刑1年8个月。刑期扣除她涉广州白云山祼奔事件被关押1个月,以及庆安事件被关押的10天,2017年1月3日刑满,下午3时多从看守所释放。

据此前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3月22日,蔺其磊律师才第一次得以会见张皖荷,得知在押期间张婉荷被密集讯问,更有来自江苏省、江西省公安厅,郑州市、许昌市公安局的人的提讯。根据2016年6月21日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提交给广饶县人民法院的《起诉书》,指控张卫红:①2015.6.15在潍坊中院声援徐永和贪污案;② 2014.9.5,在广州白云山内举“民主维权、劳工维权、省港联合占中”横幅,并穿印有中国共产党党徽、法字样式的内裤;③2015.05.14、20,在庆安火车站声援徐纯合。而据悉案件中另外的当事人刘星曾被酷刑审讯。此案2015年10月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然后便退回补充侦查中。后该案因涉及到潍坊市中院,被从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移送到东营市下面的广饶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又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016年12月28日刘星被突然开庭宣判。

潍坊案是指2015年6月15日,10多名各地公民到山东潍坊巿高级法院围观徐永和案二审,并在法院外拉横额,包括刘星、王芳、张婉荷等,其后连同律师刘建军被警方带走,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大部分人在拘留1个月后获取保候审,此前张婉荷、刘星、李燕军、姚建清4人被关押。此外,北京公民翟岩民涉及此案,也于当天下午被抓,一度关押在北京丰台区看守所,其后转至潍坊巿看守所,之后又被转移到天津另案处理。

据CPPC资料显示,张婉荷,1969年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本名张卫红,长住上海,近年来,因在上海、安徽、江西、广东、山东等地多次参与各种维权民主活动而屡遭当局的严控骚扰,致其经常居无定所;2013年,曾与他人积极前往安徽围观声援“安妮失学事件”,呼吁当局尽快恢复人权活动家张林之女张安妮的受教育权;2013年9月,曾与维权公民刘沙沙前往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新余市中心公园等地举牌声援被当局抓捕的“新余维权三君子”刘萍、李思华和魏忠平;2014年4月29日,曾因与20多名维权公民在广州市聚餐纪念林昭而被广州警方抓捕,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月30日才得以获释,但又被驱离广州;2014年9月6日,曾因发起广州市白云山“裸奔”为系狱民主维权人士募捐的活动,而再次被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6月12日,曾因与十数人前往围观山东省潍坊市徐永和涉嫌“贪污案”二审,而与多名维权公民被山东潍坊警方抓捕,6月15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5年10月23日,其案曾被潍坊市潍城警方起诉至潍坊检察院,后被退回补充侦查,2016年4月6日虽已审查起诉期限届满,但仍被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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