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案一审宣判 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12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对其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Related Posts
2026-04-28
翻墙工具“快连”(LetsVPN)发公告正式宣布停止中国大陆地区业务
2026-04-28
获刑1年6个月的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郭志敏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6-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