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年的山东招远市77岁法轮功学员张淑香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322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的山东招远市77岁法轮功学员张淑香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淑香:山东招远市法轮功学员,女,1949年生,2026年已77岁。张淑香于2024814日在集市上宣讲法轮功时,被招远市公安局玲珑分局警察抓捕。由于张淑香身上多处骨折,烟台看守所拒收,她被强行定为监视居住

20251217日,招远市法院对张淑香庭审。因她身体状况不好,无法到庭。12月下旬,法院对她判刑1年,并罚金六千元。

20261月中旬,招远市公安局玲珑分局以查体为名将因迫害而卧床的77岁法轮功学员张淑香从家中劫持至烟台看守所,随后又将她转押至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服刑。刑期至20271月。

原文链接: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6/03/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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