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还是狼窝?被奸幼女母亲冉崇碧到全国妇联

(2013/10/20)权利运动发布:
2008年6月8日,冉崇碧5岁的女儿遭到强奸,并留下严重后遗症,广东东莞对法院不仅轻判罪犯,还只判决2000元人民币的民事附带刑事赔偿。冉崇碧在长达5年的上访过程中,多次遭到当局非法拘禁的二次伤害,向“娘家”全国妇联请求帮助也如石沉大海,故于昨天到全国妇联举牌抗议。

漠视妇女、儿童权益,这样到全国妇联究竟是妇女的“娘家”还是助纣为虐的狼窝?冉崇碧要求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公示财产,应该是对其拒不履行职责对最有力监督!其后,冉崇碧又到外交部门口,以“要求市委书记徐建华,市长袁宝成公布财产”的方式,与外交部门口争取人权的坚守者们一起,要求当局履行承诺、改善人权。

目前,冉崇碧被伤害的女儿急需要治疗,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帮助。

冉崇碧电话:1324015508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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