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访两代人被构陷判刑,河南访民卢秀云为夫替子提控告


2012/8/18)权利运动发布:

——依法正常信访遭判刑四年,只要不依法无罪释放就坚决信访申诉!

《控   告  申  诉》
控告人:卢秀云 
汉族 62
住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华堡乡唐庄村

被控告人:华堡乡政府渎职侵权的责任官员和宁陵县违法办案腐败的责任司法官员

请求事项:

1,责令或督促依法撤销(2011)宁刑初字第72号判决和(2011)商刑终字第213裁定,将非法判刑的无罪人李博振和李旭东立即依法无罪释放。或者依法对李旭东父子办理保外就医,并将案件依法转移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以一审程序依法公正审理。以保障我儿子和我丈夫获得及时有效的诊查治疗。

2,责令或督促宁陵县公安局依法退还扣押李博振的财物和申诉材料等,赔偿损失。

3,责令或督促依法追求责任司法人员、行政人员、截访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实理由:

2008年宁陵县教体局在我丈夫李旭东不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非法报批退休,李旭东被迫2008年去北京国务院信访接待室信访后得到解决(附证明);华堡乡政府(合并前是楚庄乡政府)拖欠我丈夫李旭东19973月至200812月共22个月工资,在依法申诉后得到解决(附证明),

我儿子李博振2011年信访是因: 宁陵县法院的(2003)宁民初字第408号判决枉法裁判和我儿子作为原告人的邱喜光故意伤害案,法院包庇罪犯私自造了假协议非法结了案,李博振于20113月到最高人民法院等信访部门对宁陵县法院等和责任法官提出申诉和控告,遭到截访人员的跟踪,315日宁陵县公安局民警等人(十人左右)将李博振从北京非法押回;  同日宁陵县公安局张胜和华堡乡派出所公安人员董辉从我家非法强行将我丈夫李旭东暴力带走也非法拘押。

以宁陵县教体局、华堡乡政府等行政机关作出支持我丈夫李旭东提出的纠正非法报批退休问题,由责任部门负担依法维权费用和补发拖欠22个月工资等。但由于举办奥运会和举行全国“两会”,司法机关却以李旭东提出的信访诉求是非法“索取”钱财,已构成犯罪,对李博振和李旭东刑事拘留。

从此,宁陵县司法机关用惨无人道的卑鄙手段通过制造假证和利用在押人员或直接对李旭东父子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对身心摧残折磨。
剥夺作无罪辩解的申辩权等对李旭东父子非法曲解枉法追诉和打击,报复,迫害,看守所民警张礼伟还直接对李旭东打骂和摧残。宁陵县司法机关回避李博振对宁陵县法院等信访提出申诉和控告的事实,硬把李旭东父子各自的依法正常信访枉法曲解说成是因父亲李旭东的信访事项共同信访已构成共同犯罪,对于李博振一再提出的管辖异议不予以审查和处理,并非法掩盖这一诉讼事实,不依法将案件移转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公正审理。

宁陵县是司法机关践踏法律,严重侵害人权,自从2011315日他们父子被非法拘押以来从让我们相见,我丈夫2007年得过中风再加上在监室内受到其他在押人员的一再打骂和折磨身体状况变得很差。我儿子和我丈夫在宁陵县看守所受到严重刑讯逼供,打骂和折磨等身体变得都异常极度虚弱,我多次向宁陵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均没有审查和批准。2012年农历正月26日宁陵县看守所所长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将在看守所折磨病的受害人李博振送到河南省周口地区西华县监狱;2012429日宁陵县看守所民警又将血压高达200多的受害人李旭东非法送到开封监狱;依法正常信访遭到牢狱之灾,非法判刑四年!天理何在?

现在家中只有我年迈多病的孤寡老人,现在被迫害的双腿已残就连自理生活都非常困难,被逼无奈我拄双拐艰难地到北京为他们父子申冤
维权 讨公道,在京我无亲无故,生活十分困难,多次晕倒,多亏好心人的解救帮助,在好心人的照顾帮助下度日,没想到我这个残废人又遭到截访人员的跟踪,201264日我又被河南省商丘市驻京办人员伙同宁陵县华堡乡乡党委书记和派出所公安人员强制把我抬到车上绑架回华堡乡软禁,阻止申诉!

自从64日被他们强制绑架回华堡乡软禁以来对我严密看守,现在对我更恶劣华堡乡乡党委书记徐文华,副书记林伟派六、七十人(乡干部)昼夜24小时轮流对我更严密看守,就连看病也不允许,连公交车、出租车都串通不让我乘坐。

恳求上级领导重视我们因信访遭到宁陵县司法机关判刑的打击报复,尽快调查和纠正宁陵县司法机关通过造假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立即依法释放受害人李旭东父子出狱脱险,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查治疗!还法律一个尊严!给一个公正的说法!

谢!


冤民卢秀云           

联系电话 18238749677

201281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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