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10月28日,本网获悉:无锡维权人士朱正明被梁溪公安解除监视居住后又被行政拘留10天。
2026年10月27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作出梁公(治)解监字[2026]7号《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2026年4月28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朱正明在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为由,将刑事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将朱正明关押在其住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6个月,于是在监视居住期满日,梁溪公安分局对其解除监视居住,但同时,又以阻碍执行职务为由,对朱正明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但当日无锡市拘留所拒收,10月28日上午才将朱正明押送无锡市拘留所执行。
据了解,朱正明是因为其被公安部交通研究所(该单位在无锡)无故解雇,因而产生纠纷走上维权之路,后发现该单位领导及公安部个别领导涉嫌多处腐败问题继续举报,遭到无锡公安打击迫害,朱正明已经被无锡公安拘留十几次,2026年初,朱正明在无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被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在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立案,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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