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安教案最新进展:当“法律”变成速成剧本——在公检法的眼里,法律到底是什么?

还记得“709”事件中,律师妻子们剃光头发进行抗议时说的那句话:“我们可以无发,你们不能无法!” 然而,现实的荒谬却一再上演。

一、 案件推进的“惊人速度”

自锡安教案移送检察院以来,办案节奏仿佛坐上了火箭:

 618日:案件正式移送检察院。罪名被直接变更——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改定为“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

 所谓的“诈骗”:是将基督徒对上帝和教会的自愿奉献,强行歪曲为牧师对信徒的诈骗。

 所谓的“非法经营”:是将教会内部的神学进深教育培训,曲解为无照经营。

 这是对延续数千年的教会历史与传统的公然歪曲,更是赤裸裸的迫害!

 73日:办案单位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此前迟迟不予提供卷宗,直到此时第一位律师才终于拿到卷宗。全案共 331卷、超过6万页。而最晚拿到卷宗的律师,至今甚至不到一周时间!

 开庭安排: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决定,将于 810日–11日 召开庭前会议,并紧接着于 814日–18日 正式开庭。

二、 连环追问:司法公正何在?

面对如此仓促的程序,我们不禁要问:

1. 面对6万多页的巨量卷宗,你们给律师留出足够的阅卷时间了吗?

2. 你们给辩护律师留出核实案件事实的时间了吗?

3. 如此慌里慌张、粗暴赶工赶着开庭,究竟目的何在?

当当事人的法定权益被剥夺,法律的合法程序被无视,这究竟是在践行法治,还是仅仅为了给领导演一场走过场的“大戏”?

三、 历史的回响:不断演变的名目

回顾过去,打压教会的名目随着时代不断“推陈出新”:

 20世纪 5060年代:名目多为“反革命”、“国民党特务”、“美国走狗”。

 20世纪 70年代以后:主要被贴上“迷信群体”、“邪教组织”的标签。

 2018年以后:罪名进一步罪名化、经济化,变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甚至是“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哪怕只是去免签的济州岛参加培训,且所有人员均已按时回国。

四、 补充背景与延伸

补充说明:这种将家庭教会或独立教会的“自愿奉献”定性为“诈骗”、将“内部出版物或培训”定性为“非法经营”的做法,是近年来涉及宗教案件中的常见套路。通过将宗教信仰行为“经济犯罪化”,办案机关试图在降低政治敏感度的同时,剥夺教会合法存续的基础。然而,奉献属于教徒基于信仰的自主处分行为,将宗教奉献等同于诈骗,严重背离了刑法谦抑性原则与基本的常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停止迫害,释放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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