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充当梁溪公安违法刑事立案迫害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帮凶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215日,本网获悉: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充当梁溪公安违法刑事立案迫害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帮凶。

20251027日下午5时许,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陪同锡山区东亭街道维权人士浦兴娣到锡山公安分局东亭派出所索要1011日的传唤证,在东亭派出所大厅,沈爱斌无故遭到副所长戴沣先抢走手机,再指使不明身份人员殴打一顿,120救护车立即将沈爱斌送到无锡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抢救,诊断沈爱斌被殴打致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移位等伤势。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双侧鼻骨骨折伤势构成轻伤二级,戴沣的行为依照《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无锡市公安局和锡山分局的个别司法败类为了帮戴沣掩盖和逃避刑事责任,竟然颠倒黑白,将沈爱斌无故被殴打的事实蓄意歪曲为沈爱斌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并于1029日立案,1030日将沈爱斌抓捕,刑事拘留30天后,又对沈爱斌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将沈爱斌拘禁在家中。

20251110日,沈爱斌在无锡市看守所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邵宁主任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书》,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请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溪公安分局利用刑事立案对沈爱斌实施报复陷害的行为进行监督。

202622日,梁溪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室主任李波告知沈爱斌,称202511月就收到了沈的《立案监督申请书》,他也在7日内向看守所邮寄了给沈的《告知书》,至于沈没收到,他表示无能为力,还说当时也与邵宁主任沟通过了。在沈的追问下,他说没有受理,理由是《立案监督申请书》中没有沈的身份证明资料和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

对于李波不受理《立案监督申请书》的理由,沈觉得完全不可接受,第一,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的人,怎么能够提供身份证明呢?难道被刑事拘留的人还要带好身份证或复印件吗?其次,罪犯嫌疑人根本没有法定途径获取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决定书》,李波不受理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是蓄意滥权刁难,实为充当梁溪公安分局滥权立案迫害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帮凶。

因为沈爱斌为无锡访民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就成了无锡贪腐官员和司法败类的眼中钉、肉中刺,遭遇无锡黑恶司法败类一系列灭绝人性的黑恶暴行的滥权迫害,本网已有多次报道。

对于沈爱斌的现状,无锡访民纷纷表示担忧和愤怒。

无锡洛社访民杨某某气愤地说:“沈爱斌一心为老百姓,帮助老百姓提高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法律水平,这本该是政府应该鼓励的行为,可却成为公权的敌人,沈爱斌的悲惨遭遇,彻底暴露了依法治国的谎言。”

无锡新吴区已经维权23年的84岁老人陆某某说:“沈爱斌才是一心为人民,他崇尚信仰法律,用自己的行为志愿为老百姓普法,这是中央依法治国的模范,可却被无锡黑恶公权迫害如此悲惨,这个天已经变了。”

无锡梁溪访民尤某某说:“中央说一套,基层做一套,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欺骗全世界,忽悠老百姓,现在基层的黑恶程度已经史无前例,全面依法治国了,老百姓却怨声载道,有怨无处诉。现在所有高科技都用于镇压访民了,访民的行踪和通讯都24小时被监控,上访被绑架押回,写信也被拦截,网上投诉也被收买列入黑名单无法操作,真正的叫天不应,叫地不应,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吗?”

沈爱斌现在被监视居住在家,梁溪公安把沈的家变成了一个监狱的监室,甚至比监狱更恶劣,沈爱斌自1130日就提出要理发和看病,至今不被准许,沈爱斌现在所有法定权益都被封锁,中共无锡当局正以赤裸黑恶手段屏蔽沈爱斌的一切信息,恐吓、镇压一切为沈爱斌发声的人,企图一手黑,一手遮天!

在此,本网严厉谴责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市长蒋锋、政法委书记周常青、公安局长谭永生对沈爱斌的人权侵害,并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对沈爱斌的一切滥权迫害行径。

对沈爱斌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原文链接: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6/02/blog-post_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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