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教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辩护律师对临汾中院法院提出控告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8月18日,本网获悉:2025年8月15日上午九点,临汾金灯堂教会二审宣判维持原判。李双平辩护律师赵青山、赵国爱辩护律师王胜生对二审临汾中院法院法官史晓鹏等人提出控告。

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教案一审除杨荣丽师母获刑15年,王晓光牧师获刑9年7个月外,另外9人获刑如下:

1,李双平弟兄,诈骗罪,有期徒刑9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30年10月21日止。)

2,李琴姊妹,诈骗罪,有期徒刑5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因李琴姊妹2021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

3,霍壮平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4,赵国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12月21日止。)

5,冯俊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因李琴姊妹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

6,董勇勇弟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刑期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

7,杨红珍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8,王仙风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1年11月2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9,陈青兰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教案的审理法院存在许多违法问题,辩护人对此提出了控告。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8/blog-post_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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