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4年的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韩春龙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4月14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韩春龙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韩春龙: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男,1972年生,现年52岁,黑山县镇安乡营盘村人。一九九八年三月,韩春龙开始修炼法轮功。2013年曾遭中共当局迫害,判刑四年。

2023年10月2日,韩春龙在沈阳故宫出口给民众发送法轮功资讯蓝牙服务器时遭人举报,被警察抓捕到皇城派出所,10月3日被关押到沈河区看守所。2024年2月27日,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开庭庭审韩春龙,并于3月25日对他判刑4年,罚金三万。刑期至2027年10月1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4/4_71.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