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游行法”颁布已22年 上海失地农民申请仍遭拒




(2011-7-16)权利运动发布:
上海闵行区马桥镇失地农民不惧恐吓和打压,于7月13日到福州路185号上海市治安总队提交由何季良先生作为负责人的第十次示威游行申请书,但依法提起的申请仍然被拒,无奈之下只能将第十次《游行申请书》用挂号信邮寄给市公安局张学兵局长。

此前,第九次游行申请负责人沈昌林遭到警察恐吓、威胁,7月12日,沈昌林家突然来了两辆警车,从车上下来四个警察和两个城管,没有任何手续的警察要沈昌林交待出谁写的《游行申请书》,谁叫你去的?沈昌林回答他们:是我自己要去的,政府抢走了我们土地,扒了我们房子,我们现在负债累累,无法生活,请政府还给我们土地,我们要种地。我们申请游行按照法律,有何错?警察威胁他,说这样对他没好处。沈昌林也表示按照法律申请游行没错,不会退却。

马桥农民十次游行申请被拒说明了什么问题?马桥农民们说:法律是不是成了空架子?在上海闵行区,完全是权大于法,老百姓有理有冤无处诉,典型的是对吴泾镇静坐示威抗暴事件,闵行区区委书记沈潮表示:(为了党的利益)只能牺牲老百姓利益,这口子不能开,要压下去……。

权利运动认为:申请示威游行、罢免腐败官员、以及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基层人大选举都是宪法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不惧血腥和恐怖、积极争取这些基本权利就是要将权力牢牢掌握在我们中国人民自己手里。为此,向勇敢的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的人民致敬!

示威游行申请历任负责人:沈佩兰女士、何季良先生、曹玉燕女士、沈昌林先生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建设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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